申請時間:111年3月28日至111年4月7日
申請條件:
1.經肄業或相關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副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。
2.碩士班須修業一學期以上,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全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者。
或因其他特殊情形,經本系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
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一份,請向助教室索取
2.學士及碩士歷年成績表一份
3.教師推薦函二份。
4.研究成果或研究計畫書一份。
備註:
1.『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』提供每位直升同學可申請每月28,000元補助,最多可領取六學期,詳細規定請上研發處網頁(連結)
2.理學院亦有直升博士班之獎學金(108-112學年度入學者)相關辦法 (連結)
3.另安排口試,時間為5/7(六)上午,請先預留時間